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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中心党委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来源: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Sunday 2019-04-28 20:42:49


为进一步加强深海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和自然资源部党组有关文件精神,深海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深海中心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国际国内形势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意识形态领域仍然处于问题易发、多发期,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任重道远。当前,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一些错误思潮和观点,因此,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问题要有清醒地认识,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更不能视而不见、犯颠覆性战略性错误。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服务建设海洋强国这个大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思想集中统一。认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注重做好新闻宣传、发表著作及文章(含政论文章)审核工作,做好长期在外学习、工作的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强化各级干部尤其是在意识形态一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红线必须坚守,思想防线必须筑牢,真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意见》明确了深海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及制度。党委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建设与发展全局,纳入党的政治建设,纳入经常性工作范畴。党委坚持每半年向部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切实接受监督和评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深海中心实际,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做好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单位意识形态经常性工作。按照职责要求,与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了“七个严禁”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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